“三优”评比条例
“三优”评比条例
(一)参评对象
中职在校学生(顶岗实习学生不参与评选)
(二)评选条件 1、三好学生
A 思想品德上
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,人际关系和谐,诚实守信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主动帮助他人,遵守社会公德。遵守校规校纪,无旷课,无违纪,操行评定成绩 90 分以上。
B 学习上
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进取,理论成绩平均分85分上,
实习成绩 90 分上。
C 身体上
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 70 分以上。
2、优秀团员 A 思想品德上
积极履行团员的义务,品德高尚,乐于助人,尊敬师长,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方向,无旷课、无违纪,操行评定成绩 90分以上。
B 学习上
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进取,理论成绩平均分80分上,
实习成绩 85 分上。
C 身体上
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 70 分以上。
D 模范性上
在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模范遵守团规、校规校纪,无不良行为,班级影响力较大。
3、优秀班级干部
A 思想品质上
品德高尚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讲文明懂礼貌,以身作则,遵守校规校纪,无旷课、无违纪,操行评定成绩 95 分以上。
B 学习上
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进取,理论成绩平均分 75
分上,实习成绩 80 分上。
C 身体上
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 70 分以上。
D 班级贡献力上
热心为班集体服务,热爱学生管理工作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学生管理工作能力,工作成绩优秀,班级贡献突出。
4.单项评比
标兵评选名额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5%。
(1) 学习标兵
A 思想品质好,尊敬师长,文明守纪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。操行评定 80 分以上。
B 学习目的明确,刻苦钻研,学习综合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。
C 学习态度端正,听课认真,作业完成好。
(2) 文明标兵
A 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。
B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抄袭作业等违纪
现象。
C 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公益劳动表现突出。
D 品德高尚,乐于助人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。
(3) 进步奖
进步奖无名额限制,凡在校学习期间,在学习或组织纪律方面有质的飞跃,获得学校颁发的学习进步奖和纪律进步奖。
(三)评比与奖励
学生评优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由学生处、各系部及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,每学期期末评选一次。
1. 班级民主评选
按照“条件公开、名额公开、评选结果公开”的原则,各班级组织各班学生学习《学生手册》相关内容,并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,按照三好学生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 5%,优秀团员占团员总数的 10%,优秀学生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 5%的标准,公布候选人名单以及名额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需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,通过民主评选产生。
2.中职学管办推荐
由中职学管办各班主任组织各班级进行民主评议,并经班主任审查确定,将中职三优推荐汇总表(电子档)、班级初评推荐人选填写上报 “三优”审批表(纸档),交于中职学管主任审核。审核后,将三优推荐汇总表(电子档)、“三优”审批表(纸档)报学生处汇总。
3.学生处审批
根据各班上报材料,由学生处审核,如发现虚报、错报、瞒报的班级,学生处将予以追究并将其纳入班级学期考核。如果有特殊情况,中职学管办主任已经批准的除外。
4.名单公布
学生处及时下文公布审批确定后的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的名单。
5.表彰奖励
根据实际,开表彰会对其个人进行表彰。有学校颁发荣誉证书,填写登记表,装入个人档案。
每学期在此基础上选拔更为优秀的学生成为市级三好学生,优秀学生干部。
凡在校期间,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,毕业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。